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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漂流少年”照亮回归路

2026-02-09 10:07:12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网上“律师事务所”   

公益律师点评:为“漂流少年”照亮回归路

一、关键期的干预不能缺位

对于未满16周岁、已有不良行为但尚未构成严重犯罪的青少年,现有教育惩戒措施有时难以真正改变他们的行为轨迹。我们应当重视并落实专门矫治教育等措施,在他们陷入更严重的犯罪前,提供一个既有约束又有帮扶的矫正环境,通过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和技能学习,帮助他们树立正确观念,掌握回归社会的本领。

二、跨地区的信息需要联通

目前,涉罪未成年人的行为记录、帮教需求等信息分散在不同地区,容易形成“信息孤岛”。一个孩子在甲地被处理后流窜至乙地再次作案,乙地往往难以全面掌握其过往情况,导致帮教难以衔接。因此,有必要推动建立跨区域的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实现帮教不断线、关怀不缺失,让这些孩子无论走到哪里,都能被社会支持网络稳稳接住。

三、各方责任必须共同压实

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需要家庭、社会、政府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一)家庭应履行首要责任。家长不能缺位,要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等途径,提升监护能力,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与管教。

(二)社会须营造健康环境。相关行业应依法经营,不得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社会各方要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源头治理要扎实有效。流出地相关部门应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帮扶,筑牢基层预防网络。

每一位青少年的迷失,都是家庭的伤痛,也是社会的考题。引导“漂流少年”回归正途,是一项需要耐心、需要协作的系统工程。全省关工委将继续携手家庭、学校、政府及社会各界,用关爱融化隔阂,用教育唤醒迷茫,用行动铺就归途。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这些孩子点亮一盏灯,指引一条路,助力他们重返阳光之下,健康茁壮成长。

点评律师: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吕俊、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 陈利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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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例回放:

近年来,多地出现一些青少年跨省流窜作案的现象,他们之中有的结伙盗窃,有的暴力抢劫,足迹跨越多个省市。这些本该在学校接受教育、在家庭感受温暖的孩子,却早早迷失方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令人痛心,更发人深省。

深入分析这些案件,我们发现背后存在一些共同点:作案年龄趋于低龄,常结伙行动,利用跨地区信息不畅通,不断变换地点逃避查处。更重要的是,这些孩子大多来自监护缺失的家庭,早早辍学,缺乏关爱与引导,最终在偏离的轨道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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