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点评:“救亲”网贷骗局下的法律之困与守护之思
孝心本是人伦温暖的光焰,却在此案中成为诈骗分子利用的工具。此案背后,三重尖锐问题浮出水面:未成年人何以轻易绕过平台审核门槛?纯粹的亲情牵挂为何成为骗子精准击破的软肋?家庭守护与法律防线为何双双出现疏漏?
(一)法律视角:未成年人网贷合同效力与平台责任
《民法典》明确界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12岁女孩所签的数万元网贷合同,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若无监护人追认,应属无效。本案中,平台审核机制形同虚设,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网贷平台在审核需履行严格的审核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身份真实性核验、年龄判断及风险控制措施。该平台的审查义务显然不到位,为骗局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守护盲区:家庭监护与金融教育的双重缺位
案件折射出监护链条的松脱:孩子能轻易接触到贷款广告、完成复杂操作、隐瞒父母,因此,守护未成年人更需事前筑牢家庭情感沟通、风险意识灌输、网络行为监管的防线,防患于未然。
(三)结语:以制度之力与情感之智,守护青少年的纯真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此类侵害,既需要法律体系持续完善,严密封堵“未成年人网贷”的制度漏洞,以重典严惩针对弱者的情感诈骗行为;更需要家庭与学校携手发力,补齐“情感教育”与“金融反诈”的关键课程。
我们需教会孩子:爱家人的前提,是先学会保护自己;真正的“救急”,从来不是孤军奋战,而是与家人坦诚相待、共同面对。唯有制度屏障的坚实守护与情感智慧的深度滋养相辅相成,方能让纯真的孝心远离阴霾侵袭。
点评律师: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吕俊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孙怡鑫
新星网稿件版权声明:
本文属新星网关心下一代网上“律师事务所”独家约稿,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事例回放:
浙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网贷案件刺痛人心:一名年仅12岁的女孩在玩手机时突然被陌生人拉到一个QQ群里,沟通一番后对方说其父母的银行卡被冻结,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骗子以“需资金解救父母紧急困境”等话术,诱导其进行多次借贷操作,女孩在骗子远程指导下完成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等流程,通过某网络平台先后借款近8万元,款项悉数转入骗子账户。

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专题宣传

公益捐赠平台 丨 帮困助学专题宣传

征文比赛
联系电话:0571 - 87056281
传真:0571 - 87054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