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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关心下一代‘五站式’普法驿站实践项目”第五站模拟法庭在炼化小学开庭

2024-01-17 14:59:35 宁波 · 镇海区关工委   null


        1月12日,镇海区第十届公益创投“关心下一代‘五站式’普法驿站实践项目”第五站校园模拟法庭在炼化小学校开庭。区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童丽萍、炼化小学副书记蔡丽萍、炼化小学副校长徐萍、区关心下一代红枫志愿者协会会长邬明明和20余名志愿者以及乔梓学校、崇正书院、炼化小学等130余名师生参加。

        



        


        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且呈现施害者低龄化、施害行为暴力化、手段多样化等特点,保护好每一位学生,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区关心下一代红枫志愿者协会组织协会下属的关护工作团、宣传教育团、第四分会、第六分会40余名“五老”骨干志愿者,共同实施“关心下一代‘五站式’普法驿站实践项目,为镇海区内四个片区青少年开启法律知识的大门。通过项目实施,助力校园欺凌防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当天,模拟法庭受理的第一个案件就是由校园欺凌引发的刑事案件,由乔梓学校模拟法庭审理。红枫志愿者协会秘书长张建跃主持。

        


        案件回放:四位小学生段天琪、陈思远、沈安、蔡言之,因不分轻重,用弹弓打人,至同学张禾轻伤。虽然被告人是未成年人,但未成年打架会留案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67条、第17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段天琪、陈思远、沈安、蔡言之犯故意伤害罪,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并留下案底,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参加模拟法庭庭审的学生准确把握各自的角色,让在场的同学们身临其境地体验了一场真实的庭审过程。法庭模拟审理告诉大家弹弓、弓弩等危险弹射工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意弹射,极易造成不特定的人身伤害、财物破坏,危害公共安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凡事都要考虑后果、控制情绪,冲动行事是最大的恶魔。

        红枫志愿者协会会长邬明明向参加庭审活动的学生颁发了“普法积极分子”奖状。

        


        第二个庭审的案件是校园伤害民事案件。由崇正书院模拟法庭负责审理,红枫志愿者协会常务理事、第六分会会长周国荣主持。

        


        案件回放:原告小阳与被告小强、小雷、小明均系某小学的五年级学生,某日课间休息期间,小强、小雷追逐打闹,小明、小阳在追逐打闹,小雷迎面撞上了在追逐打闹的小阳,致小阳面部受伤、门牙掉落。老师赶到教室立即打电话给小阳的妈妈,后小阳被妈妈带往儿童医院,进行缝针、补牙,花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2万余元。

        


        小法官告诉大家:“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立,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和原告小阳也有过错,所以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法庭判决:被告小雷支付给原告小阳赔偿款人民币8000元;被告学校支付给原告小阳赔偿款人民币4000元;被告小明支付给原告小阳赔偿费用2000元;被告小强支付给原告小阳赔偿费用2000元;驳回原告小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6元,由原告小阳负担25.2元,被告小雷负担50.4元,被告学校负担25.2元,被告小明负担12.6元,被告小强负担12.6元。

        这场民事案件,共有四批小学生参与演绎。同学们相互学习借鉴,把角色演绎得惟妙惟肖。

        


        


        最后一场庭审,由炼化小学的学生演绎。红枫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兼第四分会会长周国民主持。

        


        庭审结束后,红枫志愿者协会关护工作团吴亚甫老师为活动做了点评。他表扬了学生在扮演不同角色时的表现,赞扬了学生在团队中的协作精神,肯定了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对法律概念的理解和掌握,以及对法律术语的使用和理解,还提出了改进和优化的建议以及努力的方向。

        


        


        炼化小学两名学生代表分享了参与普法驿站实践活动的心得体会和收获,感谢红枫志愿者协会爷爷奶奶的指导。

        


        区教育局关工委童丽萍副主任和红枫志愿者协会周国民副会长为优秀普法学员颁发奖状,鼓励学生以此为契机,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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