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平湖市关工委举行“阳光护苗”法律服务团成立仪式,市关工委主任刘皆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勤明、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张鲁彦、市教育局关工委执行主任沈亚萍和参加法律服务团的政法单位老同志参加会议。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市关工委专职副主任姚秀平主持会议。
市关工委副主任沈力行介绍了《“阳光护苗”法律服务团管理办法》。
会上,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同志,以及老同志代表周颖怡、张雷平、陈晓玲、余淑萍围绕下一步开展工作和完善服务团管理办法作了交流。
朱勤明对政法老同志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和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精神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老同志们进一步发挥自身工作专业、社会阅历经验等优势,做好特殊青少年的倾情关爱帮扶工作。同时要提升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助力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特殊青少年的帮扶教育、关爱疏导。市委政法委将积极统筹协调,协同做好联动互动工作,为老同志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保障。
刘皆安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老年人是财富,青少年是未来。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
最后,刘皆安对法律服务团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当好参谋,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建言献策。服务团各位成员资历深,见识广,希望大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青少年涉法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向市关工委和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员。二要积极开展活动,将法治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中。服务团的生命力在活动,影响力在实效,紧密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教育形式,深入到青少年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关心帮教工作。三要加强工作支持,为服务团开展工作做好后盾,把支持服务团工作作为关工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协调各方关系,努力为服务团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及时解决服务团的开展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大家心无旁骛地投入到这项光荣的事业中来。
“阳光护苗”法律服务团是市关工委联合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整合多方力量构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的一次具体举措,由刚退休和退二线的老公安、老检察官、老法官和老政法、司法工作者等组成。今后,服务团将以保护未成年人权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目标,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青少年普法教育、留守儿童司法关爱保护等活动,打造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司法保护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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