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2日上午,路桥区蓬街镇关工委联合司法所在镇会议室,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教育学习中,镇关工委副主任陈传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条款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详细解读,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着重强调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告工作,不得擅自离开规定活动区域,杜绝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时刻保持警醒,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
此次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与自律意识,有效提高了矫正监管效能,减少重新犯罪,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