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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万‘五老’
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的通知
09-4-30 10:58    来源: 新星网    作者: 浙江省关工委办公室

点击下载文件 浙关工委[2009]9号 >>

各市、县(市、区)关工委、省直有关单位及驻浙部队政治部: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的通知》(浙文明[2009]7号),把“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作为2009年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之一,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十万“五老”人员,关注农村未成年人,以农村行政村为单位,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开展课外科技文化和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科技文化素质,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整合社会资源,创建一批农村未成年人学习、活动阵地。

开展“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是各级关工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效载体。

一、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央[2004]8号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农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兴旺发达,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家庭幸福,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希望工程。目前,我省未成年人有1200余万,农村未成年人占总数的60%以上,“五老”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以“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综合各级关工委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开展“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的总体要求

各级关工委要在总结原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精心选择各自的工作侧重面,抓好落实,务求实效,持之以恒,形成品牌,努力推动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发展,为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贡献。

1、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乡镇、村两级关工委要以开展“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为契机,积极向乡镇领导和村“两委”班子宣传加强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争取乡镇领导和村“两委”班子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关心、支持。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激发他们参与活动的热情,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向广大农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自觉学习、运用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2、进一步加强村级关工委组织建设。

县(市、区)、乡镇关工委要以开展“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为契机,加强村级关工委组织建设。已经成立村关工委组织的,乡镇关工委要帮助他们在健全完善上下功夫。尚未建立关工委组织的行政村,县(市、区)、乡镇关工委要做好乡镇领导和村“两委”的工作,争取早日建立村关工委组织。村关工委要积极争取村“两委”的支持,研究制订工作计划,聘请“五老”志愿者,组织好本村的“五老”结对关爱未成年人活动。

3、深入开展关爱结对活动。

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把身体健康、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动员组织起来,为本村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一份力。要坚持就近就地、量力而行,充分发挥“五老”优势,大力推进整个结对关爱活动的广泛开展。各县(市、区)关工委要加强指导,乡镇关工委要狠抓落实,村关工委要做好实施工作,努力成立一批符合各村实际的“五老”结对关爱活动小组。

一是邀请新四军研究会老战士、老教师等,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小组,结合纪念日,以忘年交、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革命先烈的感人故事、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更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是邀请有特长的“五老”,成立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小组,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孝敬长辈等活动,使他们切身感受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是邀请政法系统退下来的老同志,成立法制宣传小组,把未成年人的法律权利、义务作为重点,以生动活动的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问题少年做好结对帮教工作。

四是要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本村困难学生的结对帮助工作。

4、创建一批农村未成年人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阵地。

乡镇关工委、村关工委要争取领导重视,利用现有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按照“四有”标准(有场地、有图书、有计划、有活动),为未成年人创造课外学习和活动场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努力创建1个以上农村未成年人课外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示范场所,以点带面,推动本地未成年人学习、活动场所建设。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指导,有序推进。

省关工委将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加强对各地开展“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的指导。各市、县(市、区)关工委也要逐级加强对本地区开展“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的指导、检查,重视开展活动的安全性、针对性、有效性,按照农村未成年人的特点,多开展一些小规模、小范围、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使这项惠及全省农村未成年人的实事有序推进,稳步发展。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要主动邀请新四军研究会等部门,动员更多“五老”志愿者参与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部门关工委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动员本系统的“五老”参与活动。

2、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级关工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好方法、好途径,通过多年实践积累,努力建立健全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长效机制。可以借鉴浦江等地的经验,成立村未成年人协会等农村未成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在村“两委”的关心下,在村关工委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种形式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成效。

3、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2009年底,省关工委将总结各地开展“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的情况,形成先进经验材料汇编,对各县(市、区)农村未成年人课外学习、实践活动示范场所予以命名、挂牌。各市、县(市、区)关工委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开展“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好做法,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推进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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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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