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Qsn365.com
浙江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网站
少儿电视节目预告
“网上律师事务所” 在线律师,为您维权,无偿援助!
浙关工委联[2008]1号
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清明系列活动的通知
08-3-25 15:59    来源: 新星网    作者: (未署名)

点击下载文件 浙关工委联[2008]1号>>

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
“学革命先烈,明‘八荣八耻’,树‘三爱四德’新风,
负振兴中华重任”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关工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光荣传统,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广大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浙江省关工委、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决定,清明期间,在全省青少年中联合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革命先烈,明‘八荣八耻’,树‘三爱四德’新风,负振兴中华重任”系列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二、承办单位

新星网

浙江文明网

浙江在线教育频道

三、参加对象

全省青少年

四、活动内容

1.系列活动之一:学革命先烈,明肩负重任

通过阅读革命先烈、“道德模范”先进事迹,以及中华传统美德文章,撰写一篇读后感或缅怀先辈的文章。字数不超过3000字。

素材来源:

(1)新星网(www.qsn365.com)、浙江文明网(zjwm.zjol.com.cn)、浙江在线教育频道(edu.zjol.com.cn)提供的革命先烈、“道德模范”事迹专栏;

(2)本地关工委、文明办推荐的道德模范、革命先烈、英雄模范人物事迹故事;

(3)自己选一本革命历史教育,或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的书籍。

2.系列活动之二: 树“三爱四德”新风,拍摄身边的感人故事

通过镜头记录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和谐景象以及你身边发生的感人故事。

要求:

(1)以单张或一组照片形式表现感人的人、情、景;

(2)原创作品,紧扣主旨,主题突出,内容真实;

(3)构图严谨,画面清晰;

(4)配适当的文字说明。

3.系列活动之三:知荣辱树新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参加一次道德实践活动,写一篇实践活动笔记,记录整个实践活动过程。如在家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等,在校尊师重教、团结互助等,在社会帮助他人、拾金不昧、照顾孤寡老人等,做好人好事,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要求:活动真实,主题鲜明,过程清晰,具教育意义。

4.附注说明

(1)凡在浙江省内的青少年可以在以上三个活动中任选其一,也可以全部参加,作品分别参加评奖。

(2)投稿请发送至投稿邮箱zjggw@163.com。

五、活动时间 

2008年4月4日~2008年5月30日,网上征集;

2008年6月1日~2008年6月15日,组织评选;

2008年6月中、下旬,公布评选结果。

六、奖项评选 

三项活动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15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获奖学生经本人同意聘为新星网特约小记者,颁发聘书。

七、评审委员会

主  任: 

江  坪  省关工委副主任、原浙江日报总编

副主任:

徐全升  省关工委专职副主任

项宁一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管委会主任

委  员:

沈国华  浙江省青少年英才奖励基金会秘书长

季晓斌  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处长

江亚波  省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曹漪洁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频道中心副主任

 
-EOF-
责任编辑: 潘磊
  中国绿色农产品网

新星网:   www.Qsn365.com    xxw.zjol.com.cn    www.zjxyd.com.cn

新星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浙ICP备05074441

creator: b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