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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解答:中学生偷拿家里的钱,算犯罪吗?
06-5-26 16:26    来源: (本站)    作者: (未署名)

网友提问:

陈律师,我有一个朋友,夫妻二人都在外地工作,孩子17岁了,一直寄养在姑姑家,前几天那个孩子偷拿了姑姑家的2000块钱,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沈田丰律师:

盗窃父母或近亲属的财物,在是否构成犯罪和处罚上有其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在本案中该名孩子偷盗姑姑家 2000元财物,虽然数额较大,但如果其在盗窃上述财物后能够积极退赃,据实交待盗窃过程的,认错态度较好,社会影响不大的,本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可以不将其作为犯罪处理。由于本案的最终定性应当由当地司法机关做出,本律师之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相关司法解释补充: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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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汪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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